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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尔望去手的主人,眯了眯眼睛。

巴图抿紧了平直的唇角,低声叫了首领,那只犹豫的手起起落落,终于碰到了塔塔尔的手背。见塔塔尔没有出声阻止,巴图才从他的手里接过刀和木棍,直接坐在了地上接替。

过了一会儿,巴图低声开口:“谢谢首领。”

“嗯?谢什么?”塔塔尔挑眉反问。

“……今天您又救了我一次。”

塔塔尔摆了摆手,他看着巴图灵活有力的指尖用起刀来娴熟利落,目光便游移到空荡的右手腕,突然发问:“我记得你的右手之前戴着东西。”

那是一条贝壳手串。

巴图的动作停了一瞬,复又继续,手里的木屑纷纷掉落在地:“嗯,但是已经丢了。”

那条手串源于旧族部落,而部落里有一个古老传统,那就是无论男女,他们都要在成年礼来临之前在陌生的丛林里独自狩猎独自生活七日七夜,七天之后,如果你能好好地活着走出丛林,那么部族里的人才会认可你,并赐予强者象征的贝壳手串。

巴图的旧族很强大,无论男女都是优秀骁勇的战士,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巴图受伤之后冷漠地离开。他们认为一个强大的部落不需要一个拖后腿的弱者,哪怕这个人只是暂处弱势,并曾经为部族付出过很多。而现在,那条手串不知所踪,就像当初那群人毫不犹豫地舍弃他一样,巴图也毫无眷恋地舍弃了它,舍弃了过去。

“……”

塔塔尔沉默无言,他仰起下巴望向天空,又问:“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巴图跟着抬头望去。

满天的璀璨悬于黑色苍穹,数不清的繁星闪烁,美得惊心动魄,让人移不开眼睛。

巴图并不知道答案,所以老实地摇了摇头。他以前生活在深林之中,抬头只能看到遮天蔽日的繁枝,后来随着旧族迁徙,每时每刻都与死亡作斗争,所以从未在意过这些东西,也从未思考过这些东西叫什么。

他只知道,这些东西高悬于空,就像太阳一样遥不可及。

每一个部族的语言不同,也各有各的信奉,巴图说不清楚,塔塔尔也毫不意外。还记得巴图初到希瓦亚部落的时候,也只学会了最基本的日常语言,现在能流畅地和人对话交流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叫它神灵的眼睛。”塔塔尔闭上眼睛,睁开的时候瞳孔里盛着数以千计的晶亮。

“神灵的眼睛?”巴图嘴里重复,跟着抬头。

塔塔尔指着身上其中一道繁复的图纹,低沉的声音带着莫名的蛊惑,每一个字都引着巴图全神贯注地去倾听,“它们就像神灵的眼睛,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它们都在天上注视着我们,看着渺小的我们,每一天每一天,都必须很拼命很拼命才能活下去。”

“把它们刺在身上,仿佛就能成为它们,永不消逝。”作为首领,塔塔尔肩负着整个部族的重担,生死存亡,皆于他相关。他当然希望自己无所不能,但更多时候他也知道,他无法做到万无一失,驱使他走到今天的是责任,更是勇气。

塔塔尔抬起自己的手心,朝着天空一张一握,“但是每一次看到它们,我就很想对它们说,看呐,今天我们还活着。”

巴图看不见塔塔尔眼中的情绪,只是安静地不作声。

塔塔尔低下头,拍了拍巴图的肩膀,“我告诉你这些,只是希望你也能将它们作为灵魂的寄托,追求的信仰,要是没有它们,会活得更艰难。”

巴图看着塔塔尔深邃的眼睛,握紧了拳头,坚定地回答:“那我就视首领为灵魂的寄托,追求的信仰……做我的神灵。”最后一句声音嘶哑,仿佛倾注了所有的勇气。

塔塔尔像是忍不住,终于笑出了声音。

巴图愣愣地看着他染着火光的笑颜,就连那眼神都像火焰,灼得人心跳沸腾。

“不……”塔塔尔摇摇头,目光温柔,“你要做自己的神灵。”

作者有话说:

来啦来啦

第12章 头马

远猎队伍里的二十位战士都是塔塔尔在希瓦亚部落里精挑细选的,每一个都正值身强力壮的年纪,短短一个夜晚,体力就彻底恢复过来可以再次出发了。

人对自身认知以外的未知总是心存恐惧,但是巴图不一样,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父母,所以没有人教过他该怎么样才能在危险四伏,一不留神就会丧命的瘴林中生存下去。年幼的他在以强者为尊的部落里摸爬滚打,迫使自己不断地急速成长,不断变强,就连赖以生存的打猎技巧,还是偷偷跟着外出打猎的老战士学会的。艰苦的成长环境锻造了他,使他总能在各种危机出现后从容不迫地面对,继而随机应变。这二十位战士中,巴图的年纪最小,但是论五感的能力,他不输任何人,甚至更为卓越。

前段时间雨水泛滥,土地喝足了水分,草原上的草尖枯黄中夹杂着盈然的新绿,一些草皮生长得参差不齐,长度不一,仔细一看,上面还遗留着被啃食过的痕迹。巴图自然而然就联想到了过往迁徙的食草动物,果不其然,他随后就发现了一连串杂乱的马蹄印以及一些附带着未完全消化的草料的新鲜粪便。

巴图的目光霎时变得明亮起来,他抬头望向塔塔尔的方向,打算还是等找到野马的具体位置再说出自己的想法。

草原一望无际,遍地都是矮小的灌木丛林和灰色的石头堆。虽然目视的范围更宽广了,但同时也暴露了他们自己的位置,更容易成为某些猎食者的目标。

随着太阳的不断抬高,干燥的地面也逐渐被晒得发烫,眼前的枯绿像水波一样隐隐晃动,叠着重重幻影。

塔塔尔用手背遮住额头,豆大的汗水滚落额角,他眯缝着眼睛望了望万里无云的天空,舔了一下干裂的唇纹,还能尝到泥浆和血腥气。塔塔尔又看了看周围人的状态,很明显,他们现在需要寻找一处水源补充流失的水分。

水是生命之源,在野外,有水的地方肯定就有其他动物的踪迹。

塔塔尔凭着记忆带着人走向有水源的大致方位,其他战士都谨遵首领的命令,远猎的途中除了必要的交流之外绝不多费口舌。像是这个时候,他们的首领走着走着就突然改变了原来的方向,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出任何一句疑问,只是加快步伐跟了上去,坚决不拖后腿。

他们脚下走的路越来越低洼平缓,不用一会儿,耳边就传来了一阵阵嘶鸣声。

塔塔尔打了个手势,大家的脚步慢下来,他正仔细分辨是什么动物的叫声,然后巴图就在身后压着声音道:“是野马。”

他们在石头堆的遮挡之下步步靠近,将目光投向不远处。

草色由浓至浅,白金色的光洒落在一处处清浅的水坑上,揉起细碎的波光鳞片,膘肥体壮的野马成群,有些在俯首饮水,有些在吃草嬉戏,有些在站着睡觉,还有一些小马驹跟着三五成群的成年野马在草地上疾驰,那些野马迈开修长有力的四肢,柔顺的鬃毛染着金光,随风而飘,所经之处皆是尘土飞扬。

加西摩挲着手里的弓箭,心里暗道可惜。这野马肉的口感酸涩,柴韧难嚼,要不是饿到头脑发昏没有别的选择,是绝对不会去碰的。更何况,这野马奔跑起来的速度极快,任凭他们这两条腿的跑得再怎么快也不能跟四条腿的比。要是实在走投无路要去抓它们,那失败的可能性也极大,若是到最后猎物没猎到,体力也白白耗尽了,往往得不偿失。

仔细一看,这些野马群还有一个鲜明的共同特点,那就是无论是白马黑马还是棕马,它们的尾端都有一簇深红的尖尖,所以它们也叫红尾马。这些红尾马天性机敏,塔塔尔首先就排除了附近有大型野兽的危险。

乌斯拎起腰间的水囊晃了晃,这些水囊都是部落里的女人用骨针把牛羊皮或者动物膀胱缝制而成的,结实耐用,而这些牛羊皮和动物膀胱经由特殊的植物汁液浸泡过,去除了一大部分难闻的腥臊味儿。他一把拔开木塞,仰头把剩余的几口水咕噜咕噜地喝个干净,打算去水坑边重新装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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